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据了解,两起案件中的一起,当事一方为北京嘉德基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网络、电话通讯等推销手段,销售北京冬奥会申办纪念钢笔、中国申奥徽宝、和田玉质印章等,其中钢笔包装及笔帽顶部印有“BEIJING Applicant city 2022冬”的文字及图形组合,和田玉质印章底部刻有“北京2022冬”的图案。
经查实发现,上述销售商品均未经特殊标志持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与冬奥会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用于商业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本案共罚没款59万多元。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为中视搜藏(北京)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被罚没款313万元。据悉,中视搜藏公司设计、生产销售了文字和图形与奥运特殊标志相混淆的“北京-张家口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大量系列涉奥纪念商品。工商部门对中视搜藏(北京)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348580元、没收违法所得782860元的行政处罚。
为实现冬奥会名称、会徽、口号、宣传用语等标志特许使用产品及特许商品经营的专有权不受侵犯,日前,京津冀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的《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中提出,建立2022年冬季奥运会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早在今年5月,国内工商总局发布《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截至目前,北京工商部门共办结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819件,同比增长41%,罚没款3352万元。
文章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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