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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八戒知产管家(通用版)服务合同书

发表于:2019-09-19 责任编辑:Melon
八戒知产管家(通用版)服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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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权利义务


    1.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的服务更符合甲方的需求。


    1.1.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提出意见。


    1.1.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完成服务提供必要的配合义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如因甲方未按照前述标准提供资料及进行其他配合义务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4 甲方应自主或协同乙方确定乙方提供增值权益部分服务的标准,乙方提供服务标准和期限由双方在合理范围内另行协商确定(合理范围以正常市场或行业惯例为限),如甲方需求超出合理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责任。


    1.1.5 甲方应及时确认验收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如乙方提交后甲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未按照服务标准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乙方服务合格。如有下一阶段服务的,乙方有权继续推进;如下一阶段工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推进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6甲方应遵循本合同范围提出服务需求。若甲方在接受服务期间,提出了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需求(增项服务),乙方应为甲方匹配优质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来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且乙方应监督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服务过程中若出现延期、甲方对服务结果有异议等争议情况时,乙方有责任与第三方供应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对产生了消极后果的情况,乙方应协助甲方对第三方供应商追责。


    1.1.7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增项服务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1.8 甲方所购买知产管家服务及增值权益部分服务为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应享有的权益,增值权益服务及知产管家服务需甲方向乙方发出明确需求或甲方提供协助后乙方方可提供,如甲方在本合同所约定服务期内未提出明确需求或未提供协助,应视为甲方放弃相应权益,合同期满甲方相应权益丧失,乙方不向甲方返还任何费用。


    1.1.9甲方购买知产管家后需兑换乙方商标担保注册服务,标样需符合乙方商标风控标准,符合条件的乙方予以履行担保注册服务,不符合风控标准的甲方需配合更换标样。


    1.2 乙方权利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期间提供服务。


    1.2.2 乙方应尽到善意服务提供方的责任,尽全力保证服务成果满足甲方需求。


    1.2.3 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


    1.2.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顺延提供服务。


    第2条 服务的协调和进度


    2.1 甲方应安排协助人员(“协助人员”)为乙方开展服务及时提供信息、资料、访谈安排以及人员配合与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如办公场地、设备等)。如果甲方安排的协助人员因工作繁忙而无法履行正常的协助工作,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整。


    2.2 甲方应安排(“指定代表”)与乙方就服务的进展及其它相关问题随时进行充分的沟通与探讨,并迅速、积极地将沟通内容转达甲方的决策层以达成共识。


    2.3甲乙双方应按双方认可的服务执行方案(“执行方案”)推进相关服务。甲方提出需求的,乙方应尽快提出服务执行方案供甲方确认。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双方应按实际情况对执行方案进行适时修正,以确保相关服务能够高效完成。


    第3条 服务成果的评估与确认


    3.1 如服务成果可通过网络交付的,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文首所附邮箱为服务成果交付接受首选邮箱。


    3.2在乙方每次提交服务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对服务成果的内容进行审核、讨论、评估并提出正式的书面反馈意见。书面反馈应包括:甲方认为应当修改的内容和合理意见,以及服务成果中的某一特定部分或结论是否需要考虑其它的观点、描述或提供进一步的信息资料。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在前述规定时间内甲方未对服务成果的全部或其中任意部分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则视同甲方对该服务成果的全部或相应部分自动确认。


    3.3在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乙方将对服务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并在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该期间不应视为延期交付)将修改后的服务成果交付甲方。但在如下情况之一发生时,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可以不完全按照甲方的建议对服务成果中的有关部分进行修改:


    3.3.1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明显超出了本合同以及双方在本项服务进行过程中对服务成果达成的一致修订结果中所约定的范围边界与内容深度;


    3.3.2根据对客户负责的原则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乙方有理由坚持原有的观点和(或)建议。


    3.4在乙方提交修改、补充的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修改过的服务成果进行评估并出具书面认可或不认可的通知书。如再次不认可修改过的服务成果,甲方必须明确说明乙方服务成果在哪些方面未能满足要求(须为合理理由),否则应视为甲方已认可该服务成果。


    第4条 知识产权约定


    4.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案、服务成果等)涉及知识产权的,除双方另有约定,自本合同所有费用支付完毕起且甲方确认服务成果后,甲方自动获得除法律禁止转让外的一切知识产权。


    4.2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服务费用之前,不得使用服务成果,不得主张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4.3 乙方或乙方委托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保留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部分知识产权同时保留服务成果用于案例展示、评选的权利。


    4.4 甲方在未付清服务费用之前擅自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包含但不限于修改后使用)服务成果的,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委托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5条 独立性及责任


    5.1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将依据这些信息、资料以及据此得出的结论开展服务工作。如果乙方因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有重大错漏的信息和资料而交付的服务成果直接或间接地致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自主、独立地作出经营决策并对其决策负责。乙方除依据本合同履行时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和行业通行的标准(如有)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外,不就其提供的服务成果和咨询意见对甲方的经营成果、盈利性和商业风险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就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建议,乙方均不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索赔、损失、损害或支出承担责任。


    5.3除非证明乙方因欺诈行为所引起的索赔事项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赔偿责任概不超出甲方所实际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同时还须考虑甲方及其协助人员、指定代表的疏忽责任,以合理确定双方对造成的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乙方的赔偿数额比例应限于其应承担责任的相应比例。


    第6条 违约责任


    6.1任一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律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向未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6.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费用的,每延期一天,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止服务、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如有),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不免除甲方应承担的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之日前的违约金责任。


    6.3 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标准提供服务,延期达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相关服务需求,该延期服务涉及到的费用应予退还。乙方承担责任以该项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为限,仅在已收取的服务费用范围内承担责任。


    6.4甲方在服务期间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其已支付费用无权要求返还;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已提供服务所涉费用应予以扣除)。


    6.5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或终止后24个月内,甲方不得为己方或其他第三方劝说、引诱、鼓励或促使乙方雇员成为己方或其他第三方的雇员。若发生该等情形,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不少于该雇员近12个月实收薪资的补偿金,以弥补乙方的人才选育和培养成本。


    第7条 其他


    7.1本合同内容若需做出任何修改补充,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后, 可形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签约主体为自然人)或盖章(签约主体为法人)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公司名义与甲方签署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合同(未加盖乙方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除文本空格部分内容、双方签章信息外,均为印刷字体。其他手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删除、修改)须双方在手写处签章确认后才具备法律效力。


    7.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任何一方基于本合同规定单方终止合同的,终止通知以发往双方在文首预留的电子邮件地址的方式发出,通知一经发出即产生效力。


    7.5合同期满如客户没有提出明确需求,就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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