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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证书改版的公告

政策涉及对象: 不限

城市: 全国

适用时间: 有效 (适用时间:2018-12-04 - 2028-01-31)

标签: 政策法规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官方公告

第二八六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官方将修改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2月4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官方颁发或出具修改后的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二、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2月4日之前的专利,官方仍颁发或出具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三、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出具的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更换为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四、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不再使用专利证书封套,仍采用A4规格、竖排版;由单面改为正面、背面,背面只加框,没有徽标及印章;在证书正面原印花税标的位置增设二维码,将印花税标移至证书背面;在证书背面增设该专利申请日时的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专利证书式样

  国内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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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政策太多,了解不易,哪些是可以享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