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商标相关问题
通过商标撤三,可以有效的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并且他人商标一旦撤三,用户便可申请和注册商标。
商标撤三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官方申请撤销该商标。不难看出,商标撤三需同时满足“没有正当理由”且“连续三年不使用”这两个条件。
除此之外,在《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商标“使用”的定义,即“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标准的商标使用行为,如白酒厂商在酒瓶上印制商标、汽车制造企业将商标制作成实物并镶嵌于车头等部位、企业在广告宣传片中反复展现自己的商标等等,均可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提交。这也给了企业和个体户一定的限制条件,不能空口无凭的提出质疑条件。
由于商标特有的独占性、唯一性和排他性,致使其他企业和个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不可私自使用。因此,商标撤三除了可以有效的防止恶意注册商标外,还是为了保障商标能够发挥应有的价值,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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