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贝索斯是一个创新者,无论是青春年少之时,还是在功成名就之后,这一点他也从没否认。当年,刚过而立之年就已经身居著名**公司副总裁要职的他,显然并不满足。善于思考与创新的贝索斯在蓬勃发展的互联网经济中敏锐地嗅到美好的未来,他希望自己成为互联网产业的引领者。于是,在网上卖书,成为了贝索斯创业的第一选择。他用30万美元的启动资金,在西雅图郊区租来的车库中,创建了全美第一家网络零售公司亚马逊公司(Amazon.com)。他说,用全世界流域最广的一条河流来命名自己的公司,是希望它能成为图书公司中名副其实的“亚马逊”。
经过多年发展,贝索斯已然颠覆了图书行业,亚马逊公司取代了电子商品零售商,但他再一次不满足于现状,亚马逊开始“入侵”各行各业,从时装零售到平板电脑开发,全部有所“染指”。更让人们直呼贝索斯“疯了”的是,亚马逊将目光瞄向电影领域,抢了好莱坞的“饭碗”!
成立于2010年的亚马逊工作室,起初买了不少版权,合作方包括福克斯、派拉蒙、探索发现、米高梅、HBO等,影库片量接近2万部。在积累了一段时日后,2016年,贝索斯率领着这个一开始并不被看好的工作室疯狂地刷起了存在感:这一年,无论是亚马逊独立制片的,还是买下北美发行版权的电影,几乎都登陆了各大电影节,正是这种创新的发展模式,帮亚马逊工作室迅速囤积了知名度,也为其拿下奥斯卡积攒了“人品”。
有目共睹的是,20多年来,贝索斯和亚马逊以创新挺过了互联网泡沫破灭时的股价暴跌,扛过了连年无限制的投入和亏损,经受了股东们对盈利孜孜不倦的期待,敌过了成百上千互联网新贵的挑战,如今更是“玩转”了奥斯卡……造就这一切的,也许正是贝索斯看待创新的方式——用创新的模式运作一个大型企业的关键是企业文化和人才选拔,对于像亚马逊这样规模的公司而言,如果要创新,要改变,要创造新事物的话,必须要培养一种乐于试验、敢于失败的文化。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光头”贝索斯的创新思维带动下,亚马逊不仅能“玩转”奥斯卡,还能做出更多让人意想不到的创新之举。
文章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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