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切换]
猜你想去
  • 全国
  • 杭州
  • 重庆
  • 成都
  • 昆明
  • 贵阳
  • 深圳
  • 北京
热门城市
  • 华中:
    • 郑州
    • 长沙
    • 武汉
    • 南昌
    • 太原
    • 合肥
  • 华东:
    • 上海
    • 南京
    • 杭州
    • 青岛
    • 厦门
  • 华西:
    • 重庆
    • 成都
    • 昆明
    • 西安
    • 贵阳
  • 华南:
    • 深圳
    • 广州
    • 三亚
    • 南宁
  • 华北:
    • 北京
    • 天津
    • 大连
    • 石家庄

我的位置: 首页 > 前沿资讯 > 行业视界 > 正文

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官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重新审核发布

发表于:2022-04-19 责任编辑:小豆豆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专利收费标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标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作出通知。
内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询 >>
立即咨询


  《通知》明确,在专利收费标准方面,官方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按《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规定执行。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官方收取的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按《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官方在为其他国内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时,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

  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方面,官方在组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考务费标准,按照《国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内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范围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按照上述文件有关规定及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核定。

  据悉,《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关于知识产权资讯,您可能还想知道?

  • 商标的地址变更重要吗?
  • 如何快速找到满意专利?
  • 认定商标侵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 如何界定图片是否侵权?
  • 专利被侵权后如何进行维权?
  • 补办专利证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专属管家回call
立即在线咨询
标签: 专利保护

相关阅读

换一换

知识产权顾问

立即通话
专利保护有任何疑问,专业顾问为您在线答疑
热文推荐
二维码

扫一扫

资讯抢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