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自主招生是高校自己可以做主的另一种形式的“**”,由于其形式更加多样,更能凸显学生能力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能够有资格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并且被录取的高中生自然是学习成绩优异与富有创新精神的“优中选优”者。然而,这种突破应试教育的高校自主招生体系正有被“弄虚作假”的专利买卖商业链条侵袭的危险。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从法律角度而言,网络代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专利转让或申请并不违法,并且属于正常的商业活动。既然专利本身允许转让,专利部门一般也只是形式审查,看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等,不会对被转让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这就为一些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没有专利的学生及家长,为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硬要出资去“转让”或“申请”,拿别人的“专利”当自己的创新,去迎合甚至欺骗高校评委,以达到一己私利;而网络代理公司明知道学生及家长出资获得专利的目的,不仅不加限制,反而以为找到了发财致富的“新渠道”,竞相以此为噱头,吸引学生及家长走此“歧途”,以获取丰厚的代理利润。
专利作为高校自主招生的要件,本意在鼓励和选拔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优秀高中生。在有可能被投机钻营者以合法手段获取虚假专利证书,骗取自主招生资格的不公平、不正当竞争面前,作为自主招生的主体,高校应该敏感地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在原来专利审核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扎牢防范虚假专利证书的制度“笼子”。比如制定针对虚假专利证书申报的惩罚措施,严格细化专利证书的审核程序,努力练就一双“慧眼”,让作假者望而却步,让**书无处藏身;斩断涉嫌欺诈的专利买卖链条,堵住自主招生制度可能存在的缺口,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才能让真正拥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达到高校自主招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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