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如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商标注册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商标审核也越来越严格,商标被驳回越来越成为常态,辛苦申请的商标却遭遇驳回,很多人都认为“我的商标估计是要凉了”。那么,你的商标被驳回之后还有何对策呢?
今天给大家分享中央电视台“经典咏流传”商标驳回案例。
1“经典咏流传”难以延续经典
《经典咏流传》是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2018年推出的文化音乐节目,节目形式新颖、颇有深度,开播后好评如潮,豆瓣评分高达8.7分。
(图片来源/豆瓣截图)
然而即便是是这样的知名节目,在申请商标时也遭遇了被驳回的尴尬境地!
通过官方查询,中央电视台共申请7件“经典咏流传”商标,虽然有央视的流量加持,无奈因“经典咏流传”名称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无一例外都被驳回。
(图片来源/官方截图)
2 缺乏显著性复审失败
2018年11月14日,中央电视台申请第41类34654232号“经典咏流传”商标,因名称缺乏显著性被官方驳回,申请人不服此决定,委托了相应的代理机构提出商标复审申请。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经典咏流传》是中央电视台的一档综艺节目,获得观众和业界人士的关注,取得荣誉和奖项,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与中央电视台形成对应关系,具有显著性,不会造成混淆误认,应予核准注册。
央视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经典咏流传》节目官网及百度百科中的相关介绍、申请商标所获荣誉以及其他宣传图片及媒体宣传等主要证据(光盘)。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汉字“经典咏流传”为日常宣传用语,使用在指定的电视文娱节目;演出制作等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相关公众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不能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具有知名度、可使用性和可注册性。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图片来源/驳回复审截图)
3 什么是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表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一方面,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识,能够意识到这是表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一方面,还能进一步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标进行区分,所以并不是所有名称都可以去申请注册商标,不然纵使提供了相关证据去佐证,也很难能改变因商标缺显导致驳回的情况。
4 品牌如何取名才能具备显著性?
1、避免行业通用名称及描述性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如:卖手机的,不能直接取名就叫手机牌。
2、多样化暗示产品特性
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质量具有影响或者暗示作用的商标。例如用在洗发水上的“飘柔”(区别于描述型词汇“柔顺”);香皂上的“舒肤佳”(区别于描述性词汇“舒服”)。
3、与产品和服务无关的名称
虽然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单词组合在词典上有固定含义,但与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例如用在电脑上的“苹果”商标;用在葡萄酒上的“长城”商标;用在手机上的“红米”商标;用在奶糖上的“大白兔”商标等。
4、自创的无含义的名称
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字母组合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含义,是自己独创的。这种一般是在相关的中文名称或英文上进行谐音和改字,自创的组合。例如诺基亚、微软、新浪、搜狐、天猫,当然也要注意是否会产生有其他不良影响。
5、对名称进行一定的设计美化
通过对商标名字构成要素的精心设计使商标具有显著特征,赋予名字一定的艺术内涵。
6、通过大量的使用得到公众认可
通过前期大量的宣传使用,能让消费者通过商标与商标持有人形成唯一对应性的关系,使商标产生显著特征,起到区分其他商品/服务的作用。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虽然中央电视台申请的商标申请复审失败,但是也说明了当我们辛苦设计的商标遭遇驳回,我们不应该直接放弃,要积极的去争取,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对驳回原因进行专业分析出具专业解决方案并进行复审申请,毕竟复审是挽救驳回商标的的唯一救济途径。
如果申请人无法确定自己需要申请的商标名字是否有缺乏显著性的风险,可以通过正规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提前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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