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01 森马推少林联名产品疑侵权
“国潮”“联名”无疑是近两年服装行业的流行趋势。2020年8月左右,森马推出了与少林功夫联名系列产品。不过,被联名的“少林功夫”商标持有方对此似乎并不知情。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9月1日,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嵩山少林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发布声明称,森马“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此行为既未事先书面向我司及少林寺提出意向,也未获得少林寺及我司的授权”。
(图片来源:少林寺官网)
在声明中,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准备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同时,发现森马公司已主动将相关线上平台的侵权服装下架。为使问题得到良好彻底解决,其主动、善意联系森马公司,“但森马公司将我司通知函退回并拒绝与我司沟通,并发现森马公司仍坚持己见,重新将上述侵权服装在各平台网店和实体店上架销售”。
(图片来源:森马官方截图)
该公司称,中国嵩山少林寺是注册商标“少林功夫”在服装类商品上的所有权人,森马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少林功夫”商标使用于自己公司的服装商品及广告宣传上,已经构成对少林寺知识产权的侵犯。
(图片来源:商标网截图)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02 少林寺已申请666件商标
据资料显示,自上世纪90年**始,嵩山少林寺便开始广泛布局商标,截止2020年9月21日,嵩山少林寺已申请注册过666个商标,其中包含“少林生活”“少林印象”等名称,包含多个注册类别,有网友质疑其实为抢注。对此,少林寺回应,少林寺的名称曾被人滥用,推出所谓“少林秘方”等,注册商标是为了保护少林品牌,防止外界滥用。
(图片来源:商标网截图)
不少网友表示,“少林功夫”应该属于全社会,系社会“公共品”,嵩山少林寺维权完全是为了维护商业利益。
但律师却持不一样的看法,嵩山少林寺申请注册“少林功夫”商标并进行维权,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商标法》中也并未规定“少林”等词汇不能注册。少林寺申请商标,在法律层面不存在问题。
小编认为,嵩山少林寺进行商标注册是为有效保护品牌和商誉,这一点无可厚非,不管是企业还是社会团体,都应该建立完备的品牌意识,不管是建立了品牌护城河的老干妈,还是注册了“阿里巴巴”“阿里妈妈”“阿里奶奶”等全家的阿里,这些品牌都是值得学习的商标战略。
可以说,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品牌也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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