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卖家入驻天猫,入驻资格也逐渐苛刻。2017年9月11日首次生效的《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可以发现相较于之前的版本,多了如下规定:
“开店公司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
大家可能会疑惑了,为什么一定要注册第35类商标?
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目的:
第三十五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1)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
(2)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
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
我们都知道,如果注册了商标,就可以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标志。例如食品行业,注册了商标,就可以出售印有该商标的食品。但是大家忽略了一点,如果在广告宣传方面使用该商标,而恰巧他人在35类注册了该商标,我们就不能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很多企业认为第35类是服务商标,因此只是申请了产品自身的类目商标,没有太在意容易对电商产生大作用的第35类商标。如果没有注册第35类商标,那自己呕心沥血做出的品牌,主动权很可能会落入他人手里。
如今新规则已出,温馨提醒各大商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如果因为反应过慢导致商标被抢注,或者不符合规则无法入驻天猫,都将对企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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