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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官方发布第三四九号公告,公告称: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官方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网站(htt******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附:官方公告(公告链接)
官方公告
第三四九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官方对专利电子申请的专利证书和通知书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官方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二、自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官方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官方专利审查业务章”。
三、自2020年2月10日起,官方官方、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对于官方己发出且没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四、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相关操作流程及校验指南参见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帮助文件。
来源: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23日
该公告内容可能还要进行修改
确切信息请等待进一步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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