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近年来,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有目共睹,中国企业已经逐步了解并切实体会到知识产权的价值,开始以知识产权为器,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并开展知识产权转化、知识产权融资等活动。笔者认为,在知识产权就是核心竞争力的当下,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内开展合作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应重视专利保护,建立完善的专利战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实现合作共赢。
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企业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内的密切合作中可参照美国与拉美国内的合作模式。上世纪中期,美国某大型种业公司在墨西哥向当地有着百年玉米种植经验的农民进行访问和种子样本采集,通过结合自身先进的培育技术,优化了种子产品并向全球输出。同时期,也有美国大型制药企业到访拉美热带雨林,了解到当地特有的丝瓜对治疗糖尿病颇有疗效后,将这种丝瓜中的酵素进行提炼,在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后,将专利权许可当地企业使用。参考这种模式,中国企业有机会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内的合作中挖掘更多的创新机遇。例如,针对植物种类及药物功能在“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内重视不够的情形,我国企业可以在该领域进行深度挖掘和专利布局,以便在当地开拓市场。
另外,中国企业还可以以制定技术标准的形式开展合作。技术标准是专利池的一种模式,而标准必要专利不仅是行业参照的一项技术,更是该行业专利许可协议中必不可少的被许可专利。近年来,以华为公司为代表的中国企业逐步从技术标准使用者发展为5G技术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提供者。但是,总体来看,中国企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贡献的标准必要专利仍然较少,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国际科技发展的过程中瓜分的“**”非常有限。“一带一路”是中国企业将创新产品及服务推向世界的良好契机,笔者认为,围绕****技术和产品,中国企业可以参考标准的制定程序,主动构建专利池,率先形成技术联盟,并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内的企业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合作与发展。
在合作投资方面,一个国内的专利保护强度与其能够吸引的外来投资成正比。专利保护力度较弱的国内和地区,投资风险较大,投资预期也难以估计,其中以文化与科技类投资尤为明显。目前来看,在我国完成与“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后,将由政府合作**作为支撑,聚焦于如何推进并落实技术与文化交流项目。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既是机会,又是考验。作为中方资金与企业的引路人,创投项目将率先踏上“一带一路”,为投资人及即将进行国际合作的企业先行探索经济与法律环境的各种风险与机遇,引领中国企业通过“一带一路”走向全球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同时促进沿线国内与中国展开技术及资金合作。
可以说,“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带来了巨大的贸易与**发展机遇,但背后也隐藏着一些风险。笔者认为,中国企业既要把握时机,积极创新,开展专利布局,也要灵活运用合作模式,冷静评判投资环境,稳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内的企业开展合作。
文章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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