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功为人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对《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企〔2011〕541号)的修订,目的为鼓励“零 ”专利单位申请专利,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鼓励企业申请高质量专利,并长期维持专利权有效。《办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补助的范围为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途径向国外申请进入国内阶段的发明专利以及企业发明专利维持到第7年的年费。
“此次补助政策修订,中小微企业和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将有较大受益。”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办法》重点支持“零”专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可获补助2500元。一般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委托中介代理,费用在3000元到5000元,这一政策将帮助那些没有发明专利的中小微企业申请专利降低成本,让企业尝到甜头,进一步加大相关投入。
新修订《办法》的另一特点是由重“量”转向重“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 PCT 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规定通过 PCT 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内阶段的每件补助5000元;鼓励企业长期维持专利权,企业对发明专利维持到第七年的年费,每件补助1000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也就是最多补助10件专利。如企业通过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即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补助限额将提升至每年不超过5万元,也就是最多可补助50件专利。
对此,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维持发明专利权有效的年费一般为2000元,目前国内对发明专利前6年年费给予85%的减免,6年之后没有减免政策。我省新修订的《办法》对企业维持发明专利第七年年费给予补助,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维持高质量专利的成本,减少企业因费用不足放弃专利权。
文章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知识产权顾问
扫一扫
资讯抢先了解
在线顾问
1官方公众号
接收订单动态
商标进度查询
风险动态监测